各毕业生党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组通字[2015]33号)及学校工作要求,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所在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四、请各位毕业生党员按上述要求提供并确认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目标党支部名称,注意目标党支部名称务必与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顺利完成网上转接。
五、请各位毕业生党员按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填写好相关信息,并于2019年6月13日前交至304罗鸯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请及时告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党章规定严格处理。
附件:介绍信模板
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